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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和解了,還可以申請強制險嗎?
去年10月份發生車禍,當時有請警察來,後來約兩個月就跟對方和解,但和解書上已經寫含強制險理賠,但是和解後,我的車禍後遺症才慢慢出現,到現在復健都還沒辦法治癒,請問還可以向對方申請強制險理賠嗎?
發布日期:台端100年2月23日電子信函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論受害人有無過失均得向對造汽機車之投保公司直接申請,且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1條之規定,當事人得約定和解金額扣除或不扣除強制險金額。 二、依來函內容,您已與對方和解,且和解書內已載明「含強制險理賠」,您雖然不能再向對方請求任何民事賠償,但只要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二年時效內,仍然可以向對方強制險的投保公司申請強制險部分之給付。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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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交通費
我因車禍欲申請特補基金其中1.非具積極性治療之裝具---若醫生覺得裝護木{護膝}可有可無.但我用了以後覺得比較舒服.請問此費用可否於2萬元內向特補申請.2.合理交通費用---若我只坐幾次計程車.其餘委託朋友載我去醫院.那委託朋友這部份能申請或比照計程車車資辦理嗎.畢竟朋友也要花油錢.而我住的地方叫計程車不易.若可以需要什麼文件呢.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2條規定:「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二、診療費用:(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之費用。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三、接送費用: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 二、依您的留言內容,係有關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及接送費用是否合於上揭給付標準規定之問題,需依個案檢附之相關文件予以認定。 三、如本件事故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1項規定的情事之一,建議請您先檢具相關文件(可參考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之「申請補償金須知」第六點說明),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至於是否符合補償之構成要件,將由受理的保險公司依所提供之證明資料判斷。 四、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8陳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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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強制險與和解內容
車禍糾紛~造成我方受傷"左側二側踝必脞性骨折"醫生說要修養4個月預計一年後手術拔除鋼釘,對方沒事且事後才報警做筆錄但各說各話,目前和對方談和解談不成,如要走調解會是事發後多久才可申請?雙方也都無照駕駛可以申請強制險嗎?強制險理賠內容和和解理賠內容是否可以重複理賠?如要走訴訟,刑事是全由警方負責嗎(須額外支付費用嗎)?另民事賠償方面是不是要另外由我方請律師處理?還是一併處理的!走訴訟勝算會高嗎?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論受害人有無過失均得向對造汽機車之投保公司直接申請。依第31條第1項規定,得約定和解金額不得扣除強制險金額。 二、如欲提起刑事過失傷害訴訟,請於事故六個月內向警局提起告訴,民事訴訟不必委任律師。有關法院訴訟問題請向法院詢問。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4呂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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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給付
請問因車禍住院治療多日,引發一些併發症往生,檢察官相驗後的結果,會影響死亡給付嗎?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二、依您的留言內容,係關於受害人死亡與車禍間因果關係之認定,屬個案之理賠爭點;建議您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電話:02-23219167)查詢承保肇事車輛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由該保險公司就相關文件予以認定。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3李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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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去年年底在別的縣市搭乘友人機車,他煞停紅燈時,我們被後方來的公車撞到機車車尾,因此跌倒被機車壓到,友人沒有受傷只有修車費用,我的左腳膝蓋閉鎖性骨折開刀植入兩隻鋼釘,醫生開立證明要休息三個月,最近開始看復健科去做復健... 肇事者司機先生一通電話都沒打來慰問之類的,家人有打一次電話給對方想商談理賠事宜,他也只說他開車很忙,他們公司有保險公司,都沒有說什麼重點! 請問他們公司的保險公司是我們要自行聯絡,還是他們應該主動聯絡我?對方沒有誠意自行和解,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自己住所附近的申請可以嗎?(事故地點在別縣市)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台端所詢事故發生,應係誰主動聯絡保險公司?說明如下: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部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故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遭有投保強制險的車輛撞傷,可直接向該車輛的保險人申請保險給付;如遭未投保強制險的車輛撞擊,則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二)第三人責任保險部分:係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申請理賠。 二、另所詢申請調解相關問題,非本基金之業務範圍,請洽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詢問。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6彭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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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出了車禍.有與對方和解3萬元.是她賠我.和解書也未注明有沒有含強制險.但如今我修車就超過3萬了.那我的醫藥費還可以申請強制險賠嗎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被保險人已為一部之賠償者,保險人僅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該賠償金額之餘額範圍內,負給付責任。即受害人(請求權人)所受領之和解金額大於依法應給付之保險金額時則無法再申請保險給付,若和解金額小於應給付之保險金額者,則可申請差額部分。 二、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亦規定,請求權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不得扣除者,從其約定。依您的留言內容,和解書未註明有沒有含強制險。建議您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電話:02-23219167)查詢承保肇事車輛強制險之保險公司,並於向該公司申請保險給付時,請對方出面說明和解內容之真意。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3李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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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車司機逆向
您好 我星期二出了個車禍是為了閃避"逆向"的砂石車,閃到對向車道 但閃過去因為地滑而撞到停在路邊的小貨車(地點在砂石車的水泥工廠門口),當下該砂石車司機立刻把的他的車開進場裡,且出來五六個砂石車司機叫我不要報警,然後他們自己把我的車子移到路邊。該司機說他會幫我負責修車,且一群司機一直說那個司機會負責什麼的,且當下車禍現場已被移動。現在那個司機不肯負責賠償,我家人是覺得只能"認了"但我覺得不公平,因為當下車禍現場不是我自己移動,我也沒有答應可以遷到旁邊,但已過了幾天是不是沒有辦法處理了???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若您因閃避砂石車導致行向改變而身體撞到路邊停放的小貨車;如果你因而受傷,該砂石車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尚無法根據你的說法據以認定,但若撞到小貨車而受傷,縱使該小貨車沒有肇事責任,你仍可向該小貨車承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又依您的留言內容,事故時因未經警方處理,可變跡證諒已滅失,申請保險給付時,若能配合提出其他補強證據(例如監視錄影畫面、事故車輛車號等)以資證明所受傷害確係被保險人使用管理該公司保車所致,較不會遭遇保險金請求權行使的障礙;惟縱然如此,機車受損部分因非屬強制險理賠範圍,如有損害,仍需對砂石車駕駛主張,或依民法僱用人與受僱人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該砂石車駕駛人與其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11張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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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委託保險公司
你好: 我弟之前被一個酒駕又沒駕照車子沒強制險的人撞倒,我們有委託保險公司幫我們辦理這個補償基金,請問要多久才會有消息??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故若兩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車輛之駕駛人因此受傷,應各自向對造車輛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理賠,如對方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該受害人可申請特別補償基金補償。 二、至於本案是否可以申請乙節,仍須視有關跡證才能判斷,建議您先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再依有關文件審查。 三、您如尚有任何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承辦人盧先生,本基金必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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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車禍被撞到腦出血.而對方竟想一走了之..還移動車禍現場
11月時男朋友從板橋要回家時被一台要轉彎的轎車撞到..撞到當時就沒意識了..對方本來想跑卻被路人攔下來(我去車禍現場時一個豆漿店老闆告訴我的)後來到ㄌ急診室急救..下巴跟腿都是外傷也照了X光..可是醫生沒讓她照斷層..我也沒想太多...後來對方的家人來了一直希望我們和解..而我男朋友因為很不舒服想早點回去就答應他們了..沒想到對方家人竟然把車禍現場的車給開回去了(那時我還不知道).對方賠了2萬..連修車都不夠....事後想跟他商量是否能再支付修車錢..竟然不理我們了....我男朋友回來就很不舒服一直昏睡...隔2天帶他去照斷層才發現他腦出血....住了快一個月醫院....對方連來看都沒來....本來我們想算了..小女生年紀還小也不打算提告...可是真的讓我們感覺很差...請問各位知道像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比較做好呢?對方是沒受傷(開車)我們是直走?(機車)請問有人知道嗎^^ 2010-12-25 13:01:02 補充 附註..已經和解是否不能解除了呢? 那是不是現在我告他企圖肇事逃逸(有證人可證明我男友當時被撞到就昏迷了..對方想跑掉)還有我男友上救護車後對方就把車開離車禍現場了..這樣他也不會被起訴嗎?現在雖然他出院了..可是總是覺得她變得怪怪的 = =..應該是還沒完全好...請問大大頭部外傷併右側亞急性硬腦膜下出血..臉部撕裂傷..右腿擦傷併蜂窩性組織炎..這樣可以跟對方要求工作損失跟精神賠償嗎?目前是只賠償了住院跟醫療方面的..想請問可以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嗎。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照妳來函內容所述,事故情況為汽車與機車發生事故,機車騎士有受傷的情況,此時機車騎士可向對方汽車的投保公司申請強制險的保險金,若對方汽車沒有投制強制險時,則可向本基金申請強制險的補償金,欲知對方汽車有無投保強制險及承保公司,請撥打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專線(02-23219167)查詢。 二、至於是否起訴對方有無肇事逃逸之罪責,需當事人向警方申請,由檢察官認定,事涉法院職權及事實認定,非本基金所能答覆。 三、至於財物損失及精神賠償等項目,均非強制險之理賠項目,並非本基金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2規定之代位求償事項,須由當事人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依司法途徑辦理。 四、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9包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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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
我媽媽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是機車對機車從後面撞上,可是兩人都沒有投保強制險,也都沒有駕照,我媽的傷勢比較嚴重有骨折開刀住院十天,對方說他寧願坐牢也沒錢付擔醫藥費,他只有認錯,我媽只好和解了,我媽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嗎?
發布日期:台端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依您的留言內容,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您母親得依上揭規定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請檢具相關文件,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即可,再依法審核。 三、若尚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本基金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將有由專人為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