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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長輩申請特補基金理賠
您好,本人欲幫家中長輩申請強制險特補基金理賠,但長輩不識字無法簽名,請問申請文件的簽名欄位該如何填寫呢?
發布日期:您於2026年3月21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按民法第3條第2項規定「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故於申請補償金相關申請文件的簽名欄位,可以印章代替簽名,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二、 若您想了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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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強制險是否為代位求償部分?
甲方無照駕駛(機車),與乙方有照駕駛(汽車),雙方發生碰撞,造成甲方骨折受傷住院;針對強制險部分,經查網路資料,稱乙方強制險理賠甲方醫療費用後,會因甲方無照駕駛被甲方強制險公司代位求償,針對這部分是否為屬實?麻煩幫忙解惑,感恩
發布日期:臺端2026年3月15日於本基金意見信箱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29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綜上所述,係指被保險人違反前揭規定,保險人得向被保險人代位之請求權。
二、 依臺端所詢,本案係甲方無照駕駛與乙方發生碰撞致傷,甲方係為本法所稱之受害人,非被保險人,並無本法第29條適用。
三、 有關本法之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 https://www.mvacf.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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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撞上違停車輛死亡
想請教一下長官:案例駕駛開車有吸毒,撞上違停車輛,送醫治療仍不治。 問題1:因對方未投保強制險,死亡家屬能否申請特補基金呢? 問題2.毒駕有無跟酒駕一樣,細分濃度是否達公共危險,而評估是否理賠呢? 謝謝
發布日期:您於2026年2月8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另依本法第40條第6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之請求權人,於申請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時,亦準用之。
二、 受害人死亡如有上開本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從事犯罪行為所致」之情事,保險人或特別補償基金不負給付保險金或補償金之責任。
三、 臺端所詢個案疑義,相關事證尚未明確,無法在此回復。若您想了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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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發生車禍單一事故自撞死亡
車主明知駕駛人無照,教唆駕駛人去買東西,路上發生單一車禍車禍自撞死亡,車主不願理賠也不願意申請強制險,請問駕駛人家屬可以申請嗎
發布日期:臺端於114年11月10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汽車交通事故如僅涉及一輛汽(機)車者,受害人不包括該汽(機)車之駕駛人。
二、 臺端所詢無照駕駛機車自撞身亡一節,因未涉及其他車輛,依上揭規定機車駕駛人非本法所稱受害人,其遺屬無法申請強制險保險金或補償金。
三、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本基金免付費專線0800-565-678,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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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申請次數
請問能否先申請急診部份的補償金,但因傷勢需要復健 等復健全都完成後能否再申請復健部份的補償金呢?
發布日期:您於2025年11月11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4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權人對於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又第4項規定,於關於本法所生請求特別補償基金補償之權利,準用之。因此,受害人申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應於前述請求權時效期間內請求,如因同一交通事故發生之傷害醫療費用申請第二次給付,除請求之金額與前次已申請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應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2條規定之金額限制外,其請求之時間,仍有前揭請求權時效之適用。
二、 您所詢因傷勢需要分次申請補償金,依前揭說明,您得於同一事故發生日後二年內,於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新臺幣二十萬元內。不限次數,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直接向本基金所委託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至於是否符合給付要件,將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規定辦理。
三、 有關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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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自摔
請問自己騎機車下班途中,因夜間下雨經過道路水窪地時,滑倒自摔,當下未報警,事後右肩膀疼痛不已,經急診為 急性肩關節脫臼,右腳挫傷之有效診斷書,可以申請嗎?
發布日期:臺端114年9月29日於留言版所詢事項,答覆如下:
一、 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汽車交通事故如僅涉及一輛汽車者,受害人不包括該汽車之駕駛人。
二、 臺端所述自己於下班途中騎機車滑倒自摔一節,因未涉及其他車輛,機車駕駛人無法申請強制險給付或補償金。有關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本基金免付費專線0800-565-678,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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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撞自行車
您好 請問機車撞自行車,強制險和特補皆不能申請,若如機車車主有保47駕駛人傷害險可以理賠嗎? 知道這不是貴單位業務,但已詢問保險公司得到的答案有人說可以,也有人說不可以,貴單位是有公信力且也有專業能力,是否可幫大家解惑? 謝謝
發布日期:您於2025年9月23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另依本法第5條規定,自行車非屬本法汽車之範圍。援此,受害人與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受本法保障,無法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或特別補償基金補償。
二、 依臺端所述,駕駛機車與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受傷,若機車車主有投保駕駛人傷害險可以理賠嗎?本案是否符合駕駛人傷害險之保障範圍及理賠要件,建議臺端逕洽您所投保駕駛人傷害險之保險公司,俾解決您的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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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特別補償基金的限制
機車有投保強制險及強制附加駕駛人險。 與農機(無強制險)發生交通事故。 特別補償金與強制附加駕駛人險可以分別申請嗎? 或是只能擇一申請?
發布日期:您於2025年8月25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及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係指公路法第二條第十款規定之汽車及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另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汽車之範圍及應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之汽車種類公告一、(二)規定:「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所稱動力機械,指無須依賴其他車輛運送,可逕依自備之動力及傳動系統、車輪或履帶移動之機械。」因此,動力機械須行駛於「道路」且致他人傷亡之交通事故,始為本法保障範圍。
二、 您所稱「與農機(無強制險)發生交通事故……」一節,是否符合上述規定之要件,涉及個案事實認定,因所詢事實尚非明確,本基金礙難具體答覆。建議可就近向本基金委託辦理補償業務之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將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法審核。
三、 檢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金/補償金申請須知供您參考,申請資格及須備齊之資料都有說明,並以電子檔寄送至您的電子信箱。
四、 另所詢「特別補償金與強制附加駕駛人險可以分別申請嗎?或是只能擇一申請?」,據查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非屬本法規範之給付範圍,亦非屬本基金補償範圍,建議您洽詢承保事故汽車之產物保險公司,俾解決您的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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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過期出車禍,和解理賠事宜
您好,我原本一直都有投保機車強制險,但後來沒注意到保險已過期而未續保,前幾天發生車禍與人相撞,兩人均有受傷,現在要談和解賠償,我願意賠償一定範圍的金額給對方,但請問要如何避免我賠償給他之後,他又向貴基金申理賠,然後您們理賠給他之後,貴基金來向我求償呢?
發布日期:臺端於2025年6月28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3條第2項規定,請求權人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者,本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之。如有應扣除而未扣除者,本基金得於該應扣除之範圍內請求返還之。又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二、 臺端所詢受害人獲有賠償後又向本基金提出補償金申請一事,依前揭規定,請求權人於補償前已自臺端獲有賠償,本基金應扣除請求權人獲有賠償金額,如有餘額,按餘額給付補償金,並就該金額取得代位求償之權利;如扣除後已無餘額,即不再補償,亦不生代位求償情事。
三、 有關本法相關事項,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分機511陳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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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無照可以申請嗎?
您好,媽媽於上個月20號出車禍,我們雙方都是機車,皆有投保強制險、雙方都沒有酒駕,但因為媽媽尚未去考取機車駕照,我們這邊的保險公司因媽媽無照的關係,因此不能理賠,在醫院時有人告知我們可以申請才上來詢問看看。 車禍當下馬上就報警了,初判表已經收到,但尚未調解,醫生證明寫大面積撕裂挫傷,有植皮還有後續回診的問題,因此需要知道可不可以申請。謝謝🙏
發布日期:您於2025年6月27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又本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另本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二、 依您所述,您母親與機車發生車禍,您母親雖然無照駕駛,惟無本法第28條第1項情事。依前揭規定,仍得依法向對造車輛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
三、 另檢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金/補償金申請須知供您參考,申請資格及須備齊之資料都有說明,並以電子檔寄送您的電子信箱。 四、 有關本法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分機507白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