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自行車
留言內容:
您好
請問機車撞自行車,強制險和特補皆不能申請,若如機車車主有保47駕駛人傷害險可以理賠嗎?
知道這不是貴單位業務,但已詢問保險公司得到的答案有人說可以,也有人說不可以,貴單位是有公信力且也有專業能力,是否可幫大家解惑?
謝謝
基金回復:
您於2025年9月23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另依本法第5條規定,自行車非屬本法汽車之範圍。援此,受害人與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受本法保障,無法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或特別補償基金補償。
二、 依臺端所述,駕駛機車與自行車發生碰撞導致受傷,若機車車主有投保駕駛人傷害險可以理賠嗎?本案是否符合駕駛人傷害險之保障範圍及理賠要件,建議臺端逕洽您所投保駕駛人傷害險之保險公司,俾解決您的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