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長輩申請特補基金理賠
留言內容:
您好,本人欲幫家中長輩申請強制險特補基金理賠,但長輩不識字無法簽名,請問申請文件的簽名欄位該如何填寫呢?
基金回復:
您於2026年3月21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按民法第3條第2項規定「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故於申請補償金相關申請文件的簽名欄位,可以印章代替簽名,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二、 若您想了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