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毒駕撞上違停車輛死亡|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A智能即時查詢服務
輸入您想詢問的網站使用問題主旨/關鍵字,系統將迅速為您解答!
:::

毒駕撞上違停車輛死亡

留言內容:
想請教一下長官:案例駕駛開車有吸毒,撞上違停車輛,送醫治療仍不治。 問題1:因對方未投保強制險,死亡家屬能否申請特補基金呢? 問題2.毒駕有無跟酒駕一樣,細分濃度是否達公共危險,而評估是否理賠呢? 謝謝
基金回復:

您於2026年2月8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另依本法第40條第6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之請求權人,於申請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時,亦準用之。

二、 受害人死亡如有上開本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從事犯罪行為所致」之情事,保險人或特別補償基金不負給付保險金或補償金之責任。

三、 臺端所詢個案疑義,相關事證尚未明確,無法在此回復。若您想了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相關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