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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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南迴線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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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臺東縣鹿野鄉社區健康促進協會)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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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辦理107年交通執法專業訓練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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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米鄉池上文化館)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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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國道公路警察局辦理107年度提升執法品質-加強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技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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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辦理107年專責人員交通執法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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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縱谷線區家庭福利中心)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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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辦理107年交通執法專業訓練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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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卑南鄉新住民關懷據點)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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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太麻里鄉泰和活動中心)辦理交通安全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