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
本基金配合臺南市東山區公所辦理115年度調解業務講座
活動日期:115年5月21日
-
本基金配合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15年度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班
活動日期:115年5月19日
-
本基金配合苗栗縣立三義高級中學辦理115年度「高職優質化—交通安全研習」
活動日期:115年5月13日
-
本基金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115年度交通事故肇因分析暨肇事重建講習班
活動日期:115年5月11日及115年5月25日
-
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察局辦理115年度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班
活動日期:115年5月11日
-
本基金配合115年國際家庭日-「愛在藍天下 幸福在腳下」活動,設攤宣導交通安全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活動日期:115年5月9日
-
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5年5月5日、115年5月7日、115年5月12日、115年5月13日、115年5月29日
-
本基金配合交通部辦理115年路老師培訓宣講計畫
活動日期:115年4月25日
-
本基金配合交通部辦理115年路老師培訓宣講計畫
活動日期:115年4月24日
-
本基金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115年度交通事故肇因分析暨肇事重建講習班
活動日期:1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