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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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協力辦理大愛共善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活動日期:1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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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4年2月18日、114年2月19日、1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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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4年2月5日、114年2月11日、1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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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縣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辦理114年上半年度道安講習訓練
活動日期:1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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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4年1月16日、1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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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屏東縣枋寮區公所辦理113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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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縣「愛、樂相伴公益音樂會」設攤宣導
活動日期:1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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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南投縣政府辦理113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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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南市安定區公所辦理113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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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屏東縣屏東市公所辦理113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