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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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縣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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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辦理全國高級中學教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研習營
活動日期:114年7月17日、114年7月29日、114年8月15日、1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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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北市士林區公所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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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屏東縣東港鎮區公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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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8日、114年7月9日、114年7月10日、114年7月15日、1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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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北市石門區公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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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苗栗縣後龍鎮公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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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苗栗縣西湖鄉公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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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辦理114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人員教育訓練」研討會
活動日期:114年7月1日、114年7月10日、114年7月24日、1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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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辦理114年精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品質訓練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6月30日、114年7月1日、114年7月2日、114年7月3日、1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