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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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南市東區公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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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北市鶯歌區婦女會辦理114年婦女大學春、秋季課程講授交通安全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
活動日期:1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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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法務部與宜蘭縣政府合辦114年度宜蘭縣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1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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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舉辦第80週年校慶活動之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活動日期:11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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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南投縣埔里鎮公所辦理114年度調解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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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察局辦理114年度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班
活動日期:1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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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力中央警察大學合辦「114年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之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活動日期:1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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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與苗栗縣警察局協力辦理「幸福稅月 嗨翻樂園」之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活動日期:1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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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竹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14年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研習
活動日期:1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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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4年9月16日、114年9月18日、114年9月30日、114年10月15日、114年10月16日、114年10月23日、114年10月28日、114年11月5日、114年11月6日、114年11月11日、1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