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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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竹市政府/新竹市稅務大7樓辦理112年調解委員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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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中市大雅區公所參訪本基金活動。
活動日期:1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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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桃園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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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南市永康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112年調解委員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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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宜蘭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2年9月5日,112年9月7日,112年9月11日,112年9月13日,1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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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王田供油中心辦理112年各供油(運輸)中心油罐車防護駕駛訓練。
活動日期:1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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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南市後壁區公所辦理調解委員教育訓練暨里幹事跨業務研習。
活動日期:1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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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嘉義縣民雄鄉公所辦理112年調解委員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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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南投縣南投市調解委員會辦理112年調解委員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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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北市升級會議中心-松江101館辦理112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暨核保人員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1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