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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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基隆浸信會佳美社區辦理高齡者交通安全與強制車險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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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富邦客服人員展望會辦理113年理賠人員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1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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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臺中市中華國小辦理交通安全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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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三陽工業公司臺北服務站/三陽機車北部經銷商會議辦理強制車險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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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臺中市北屯區長青學苑辦理高齡者交通安全與強制車險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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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臺中市大雅區長青學苑辦理高齡者交通安全與強制車險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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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南投縣南埔里社區辦理高齡者交通安全與強制車險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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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南投縣埔里清新社區辦理高齡者交通安全與強制車險講座。
活動日期:1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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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桃園監理站辦理道安講習。
活動日期:113年4月22日,1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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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一總隊辦理113年度交通事故肇因分析暨肇事重建講習班。
活動日期:1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