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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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犯罪防制中心辦理107年度微型、高齡化、地震保險、強制車險宣導活動-全國巡迴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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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高雄市民政局辦理107年調解業務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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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法制局辦理專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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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中央警察大學辦理10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與執法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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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三重區公所辦理107年調解業務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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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犯罪防制中心辦理107年度微型、高齡化、地震保險、強制車險宣導活動-全國巡迴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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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辦理專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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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南港區公所辦理107年調解業務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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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辦理107年度「全國巡迴講座」自9月1日起開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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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犯罪防制中心辦理全國巡迴講座(107年度微型、高齡化、地震保險、強制車險宣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