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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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國道公路警察局辦理107年度提升執法品質-加強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技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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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辦理107年專責人員交通執法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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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縱谷線區家庭福利中心)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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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辦理107年交通執法專業訓練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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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卑南鄉新住民關懷據點)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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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太麻里鄉泰和活動中心)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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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臺東縣警局辦理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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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國道公路警察局辦理107年度提升執法品質-加強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技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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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雲林縣警察局辦理107年交通執法專業訓練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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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苗栗縣政府辦理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