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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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葉啟洲教授專題演講(題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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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辦理「100年度交通義勇警察常年訓練實施計畫」,邀請派員講授「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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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法制處法規行政科邀請參與100年11月24日在八德市舉辦縣民生活法律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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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邀請參加100年3月12日「新竹縣100鐵馬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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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來義鄉公所辦理100年度生活法律教育講座,邀請派員講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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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創價學會邀請參加2011年「社區友好文化節」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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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於2月17日頒奬表揚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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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理專題講座,邀請派員講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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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警察局邀請本基金參加台東市公所舉辦之元宵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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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辦理新竹縣公私立幼稚園園長會議,邀請派員宣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補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