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
澎湖縣警察局於100年11月5日舉辦「安全帶上路、平安帶回家」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
法務部協辦臺南市政府10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本基金應邀講授「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
法務部協辦臺中市政府10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本基金應邀講授「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
法務部協辦雲林縣政府10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本基金應邀講授「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
大同技術學院於100年10月24日舉辦校慶運動會,邀本基金參加活動並配合宣導諮詢。
-
主管機關舉辦「珍愛地球、永續消費」2011消保嘉年華活動,邀本基金參加有關活動並配合宣導諮詢。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理「強制汽車責任險及特別補償制度」課程,邀本基金派員講授課程。
-
法務部協辦宜蘭縣政府10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本基金應邀講授「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
法務部協辦新竹縣政府100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本基金應邀講授「汽、機車強制險及特別補償制度」。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辦理司法保護「2011車禍事故面面觀」座談會,本基金應邀派員講授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