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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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為實施專業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法知能等事項,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特別補償制度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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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台南市警察局辦理102年度「實施專責人員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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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台東縣警察局訂於102年4月30日至5月14日辦理「交通法規及執法品質與態度」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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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法務部協辦台東縣政府102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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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訓練中心辦理「汽車保險及肇事預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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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02年專責人員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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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學生總隊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補償制度宣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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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召開受任人座談會,辦理補償業務應注意事項及實務作業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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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因應個資法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因應作法及議題解惑」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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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