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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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苗栗縣警察局辦理103年「交通法規及執法品質與態度之研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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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苗栗縣警察局辦理103年「交通法規及執法品質與態度之研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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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於103年6月18日舉辦桃竹苗地區受任人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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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苗栗縣警察局辦理103年「交通法規及執法品質與態度之研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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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辦理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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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協助苗栗縣政府辦理103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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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全國道安扎根強化行動「為愛啟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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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辦理原住民族生活法律巡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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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桃園縣警察局辦理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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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配合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辦理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