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
本基金配合犯防中心辦理第19期保險犯罪研討會。
活動日期:109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
本基金配合犯防中心辦理第19期保險犯罪研討會。
活動日期:109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
本基金配合高雄市鼓山區公所辦理109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09年12月10日
-
本基金配合朝陽科技大學保險系(碩士班)辦理專題講座。
活動日期:109年12月10日及12月11日
-
本基金配合淡江大學保險學系辦理專題講座。
活動日期:109年12月9日
-
本基金配合宜蘭縣頭城鎮公所辦理109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09年12月4日
-
本基金配合嘉義縣政府辦理109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09年12月3日
-
本基金配合板橋區公所辦理109年調解業務講習。
活動日期:109年12月1日
-
本基金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09年度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活動日期:109年12月1日及12月2日
-
本基金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09年度實施專責人員分級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活動日期:1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