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導活動 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係應負終局賠償責任之人,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予請求權人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請求權人所得向賠償義務人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即法定移轉由特別補償基金代位向賠償義務人求償。 本基金配合亞東醫院進行社工訓練課程。 本基金配合退輔會職訓中心辦理汽車保險及肇事預防處理課程。 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辦理原住民族生活法律巡迴服務。 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辦理原住民族生活法律巡迴服務。 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辦理原住民族生活法律巡迴服務。 本基金配合新竹市警察局辦理103年春安工作。 本基金配合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辦理102年教育人員交通安全研習。 本基金配合法務部辦理102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 本基金配合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辦理2013年新北市都會原住民法律諮詢講座暨親子活動。 本基金配合法務部辦理102年調解業務研習會。 最前頁上一頁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下一頁最末頁 第130/149頁,共1487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