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目的及本法修正前後之法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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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的立法目的?
發布日期:為使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遭受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因此政府特別參考世界各國相關法制,採用單獨立法方式,制定本法。明定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均可依本法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或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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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修正後,有關汽車交通事故請求權應適用修正前或修正後之規定,如何區分?
發布日期:自本法修正生效日起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應適用修正後的規定;修正生效日前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仍應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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