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法修正後,有關汽車交通事故請求權應適用修正前或修正後之規定,如何區分? 發布日期:2021-10-26 瀏覽人次:540 臉書 推特 LINE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臉書、推特 基金回復: 自本法修正生效日起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應適用修正後的規定;修正生效日前發生的汽車交通事故,仍應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