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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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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對方不出面我要怎麼跟他的強制險公司申請傷害理賠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8月2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依本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另依本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三、台端可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造車輛是否有投保強制險(電話:0800-825688),說明如下: (一)若為有保險之車輛   可逕向對造車輛之產物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理賠申請。 (二)如為未保險車輛   1、可依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   2、為方便請求權人能夠就近申請補償金及提供後續的服務,本基金補償業務係委託各產物保險公司代為辦理,台端可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手續十分簡便,無須委託他人代辦,申請過程亦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法審定。

    四、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11辜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查詢病歷與x光片問題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7月31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下稱給付標準)第2條規定:「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二、診療費用:(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之費用。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綜上所述,本保險之傷害醫療費用有給付項目之規定範圍。 二、有關 台端詢問X光片跟病歷摘要之費用,尚非屬前揭本保險給付標準之項目,另依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規定,請求權人提出本保險之保險給付申請時,應檢具合格醫師診斷書及視需要之病例相關資料,惟本案涉及個案情形,應由受理之產險公司審定並說明。

    三、台端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再電洽(02)87898897分機511辜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直接請求申請書問題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7月30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1條第一項第1款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者,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為受害人本人。另本法第31條規定,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被保險人已為一部之賠償者,保險人僅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該賠償金額之餘額範圍內,負給付責任。但請求權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不得扣除者,從其約定。前項被保險人先行賠償之金額,保險人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被保險人。但前項但書之情形,不在此限。 二、台端所詢因已賠償受害者全部之醫療費用,且和解書亦寫明已含強制險,故請求保險公司歸還先行賠付之金額乙節,因涉及個案事實之認定,應由受理的產物保險公司依相關規定審定。 三、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10游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聲請強制險理賠被保險公司駁回聲請(加害人強制險險逾期)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7月21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0條第1項規定,事故汽車如為:一、無法查究;二、未保險汽車;三、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請求權人得向本基金請求補償。另本法第42條第1項規定,特別補償基金依第40條規定所為之補償,視為損害賠償義務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損害賠償義務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二、復依本法第43條第1項規定,請求權人對損害賠償義務人之和解、抛棄或其他約定,有妨礙特別補償基金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損害賠償義務人請求權,而未經特別補償基金同意者,特別補償基金不受其拘束。同條第2項前段規定,請求權人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者,特別補償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之。本案因加害人已先賠償被害人五萬元,故被害人於申請補償金時,本基金將依上述規定,於補償時扣除和解金額,若有餘額才給付補償金。 三、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07白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 車禍求償問題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7月21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請求補償。又本法第40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或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另本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事故汽車全部為第40條第1項所定之汽車者,請求權人得請求本基金補償。及第3款規定,事故汽車部分為被保險汽車,部分為第40條第1項所定之汽車者,請求權人得請求各應負給付義務之保險人與本基金連帶為保險給付或補償。 三、依 台端所述,如本案C機車未投保強制險,B機車駕駛得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如本案C機車有投保強制險,則B機車駕駛應優先向承保C機車之產物保險公司提出強制險申請,而給付後,保險公司並依前揭規定就理賠金額向本基金提出分擔。 四、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11辜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問對方右手前3指全斷無法考照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7月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又本法第 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依 台端所詢問題,分復如下: (一)對方無照駕車,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而駕車,但並非從事犯罪行為,因此仍得依法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給付。 (二)依本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如下: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二、殘廢給付。三、死亡給付。」復依本法第40條第6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之請求權人,依規定申請本基金補償者亦準用之。又本保險採限額無過失責任制,其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並非採實支實付,且部分給付項目亦有限額,相關醫療費用規定,可參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2條等規定。 (三)另依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又代位求償時,並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有關規定(如肇事責任比例)計算求償金額。 (四)本基金行使代位求償權,悉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辦理。債務人若有清償誠意者,請洽個案承辦之法務人員協談和解事宜。若債務人無意和解或因故未達成和解或和解後未依約履行,則視個案具體情形,逕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或起訴。 三、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8洪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 請問申請補償金的流程時間約為多久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6月30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有關 台端詢問個案之辦理進度情形,因缺乏請求權人相關資料,請儘速與本基金盧先生電話(02)87898897分機505聯繫,俾利協助查詢本案處理情形。
  • 是車號找不到,可以特別補償基金申請醫療補償了嗎?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6月28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本基金補償業務係委託各產物保險公司代為辦理,申請手續十分簡便,無須委託他人代辦,申請過程亦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請求權人可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因涉及個案之認定,建議備齊交通事故證明文件(例如現場圖、彩色照片、初步分析研判表等),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相關法令審定。

    三、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07白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

  • 兩台摩托車碰撞, 我方無強制險, 對方可以跟特補基金請求補償嗎?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6月2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復依本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及依本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等情形,請求權人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三、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故有關傷疤治療之傷害醫療費用須與汽車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且為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為限;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因涉及個案事實之認定,應由受理的產物保險公司依相關規定審定。

    四、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10游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

  • 未成年無照發生車禍,雙方受傷,但我方無肇事責任,會被強制險代位求償嗎?

    發布日期:
    台端106年6月23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復依本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 二、另依本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規定,被保險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或第21條之1(無照駕駛或越級駕駛)規定而駕車,致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該代位請求權係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有關規定(例如:民法第184條、第191條之2、第192條至第195條、第217條)計算求償金額,但以保險給付金額為限。是以被保險人若經證明無過失,保險人亦有無求償金額之可能。 三、台端所提之無照駕駛肇事個案,其是否適用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之規定,依肇事責任比例計算求償金額,應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若當事人間無法達成共識,得循司法程序辦理之。 四、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5盧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