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申請問題
留言內容:
敬啟者:
小弟的家人於2022/02/17上午08:00騎乘機車與另一輛機車發生擦撞
因家人有受傷
想跟發生事故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機車強制責任險醫療費用補償
不過因對方的機車強制責任險已於1月份到期
並且之後續保後的生效日期時間為2022/02/17的12:00開始
但因我們發生事故的時間是在2022/02/17 08:00
等於是說發生事故的當下對方車輛的強制險並不是在有效期間裡面
這樣小弟這邊是不是就沒辦法跟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用補償了呢
再麻煩解惑一下了
感恩
B.R.
基金回復:
您於2022年4月17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 如您所述,若對造車輛於發生事故時為未保險汽車,其受害人仍得按上述規定向本基金請求給付補償金。又依本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受害人自對方獲有賠償者,本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賠償金額。另第42條第2項規定,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受害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三、 為方便請求權人能夠就近申請補償金及提供後續的服務,本基金補償業務係委託各產物保險公司代為辦理,您可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手續十分簡便,無須委託他人代辦,申請過程亦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相關法令審定。
四、 檢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金/補償金申請須知給您參考,有關補償申請及各產險公司電話、據點,可進入本基金網站 www.mvacf.org.tw 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