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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理賠金額|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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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理賠金額

留言內容:
你好: 日前母親因車禍遭後方車輛撞擊導致手部骨折,經住院開刀後出院費用約八萬四千元,其中人工骨漿及鋼片費用約八萬一千元,但申請強制險理賠卻只賠了25600元,故向保險公司詢問回覆因收據上之代碼人工骨漿及鋼片皆為材料費因此只理賠材料費用上限為二萬元,想請教如何可以申請全部理賠?因兩種材料皆為醫生建議使用並不是我們要求,花了八萬多卻只有理賠兩萬多甚為不合理.(謝謝)
基金回復:
一、復 台端100年10月20日電子郵件。 二、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規定,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台幣20萬元為限;而相關醫療費用係包括急救費用、診療費用、接送費用及看護費用。就以上診療費用中,非屬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但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器材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定有新台幣二萬元之限額。因本法僅對車禍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部份項目之醫療費用有限額規定,就強制險賠付不足的部分令堂若更有主張,應另洽加害人依過失責任比例請求賠償。 三、上述說明部分,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11張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