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肇事逃逸|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A智能即時查詢服務
輸入您想詢問的網站使用問題主旨/關鍵字,系統將迅速為您解答!
:::

肇事逃逸

留言內容:
我在5/11發生車禍,機車騎士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抓到的人是車牌被偷的,目前還抓不到人,如果要申請特別補償,是否要等警方確認已經抓不到人之後才申請嗎?
基金回復: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得向本基金請求補償情事如下: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至於您留言板所稱個案是否可以申請乙節,建議您先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再依有關文件審查。詳請參閱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之首頁「申請補償專區」。 二、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10游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