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險期間將到期前,應於何時辦理續保?如何辦理? 發布日期:2021-10-26 瀏覽人次:1,156 臉書 推特 LINE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臉書、推特 基金回復: 一、應於保險期間滿期前1個月內辦妥續保,例如保險期間從去年8月3日中午12時到本年8月3日中午12時的保險,應在本年8月3日中午12時之前完成續保手續,以免保險中斷而在中斷期間無法獲得保障。 二、原承保的保險公司在保險到期1個月前,會以書面通知要保人續保,要保人可依通知書記載的續保說明辦理續保手續。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