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者逃逸
留言內容:
你好:我是騎摩托車被車撞到,當下路段昏暗不明,路段的監視器也壞掉,當事人撞倒也隨即離去,本人多處挫傷,摩托車損毀嚴重,肇事者要追查到很困難,想請教一下,我是否有資格申請特別補償補助金?有的話又要如何申請?煩請能盡早告知,感謝!
基金回復:
台端105年1月31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本基金補償業務係委託各產物保險公司代為辦理,申請手續十分簡便,無須委託他人代辦,申請過程亦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請求權人可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因涉及個案之認定,建議備齊交通事故證明文件(例如現場圖、彩色照片、初步分析研判表等),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相關法令審定。 三、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8洪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