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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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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留言內容:
我想要問我女兒101年9月28日發生車禍.機車對機車.我們是在主要幹道直行.對方是次要幹道轉彎處要出來.我女兒小腳骨斷裂住院開刀.對方沒有誠意不聞不問.只傳簡訊問說她有辦出險.那可以如何處理呢????
基金回復:

一、本案建議您除了可以採取民、刑事訴訟外,也可以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規定,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故如兩部機車碰撞造成雙方駕駛人均受傷,可分別向對方「機車之承保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建議您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電話:0800-825688)查詢承保肇事車輛強制險之保險公司,並於向該公司申請保險給付;如對方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受害人可向任一家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 二、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您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3李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