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補金的補償事宜?
留言內容:
請問貴單位:
我3/6號時我與甲發生交通事故,甲是向朋友乙借的機車,我向產險公司申請乙機車強制險發現,事故當天乙的機車是斷保的狀態,於是我依規定申請特別補償金,我想請問的是:
1.特別補償金是針對甲還是乙代位求償?
2.若是特補會向乙追償的話,我還能向甲要求賠償金嗎?
3.我4/13日已將資料完整送出,請問特補金什麼時候會下來呢?
基金回復:
臺端2019年4月24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 復依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三、 只依本法第43條第2項前段規定,臺端若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本基金於補償時,應予扣除。
四、 至於臺端詢問個案辦理進度,因涉及事實認定及相關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4賴小姐,並提供受理之保險公司地區、理賠承辦人員及申請人資訊,俾利協助查詢本案處理情形。
五、臺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04賴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