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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假使沒出險|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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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假使沒出險

留言內容:
您好: 家父前幾天出車禍住院 對方當時有向警方報案 兩台機車都有保強制險 Q1:假使對方沒在五日內出險,我方權益是否受損? Q2:假使直到我方痊癒拿所有收據在事故兩年內申請理賠時,對方仍沒出險,我方是否有救濟管道,或者該如何處理?
基金回復:
(一)欲查詢肇事汽車是否為強制責任保險之被保險汽車及承保公司名稱,可檢具警方核發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影本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電話:0800-825688),確認對方車輛之承保公司後,可直接向該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強制險之請求權時效為2年,沒有在事發5日內提出申請並不影響權益,但儘早提出申請可早日獲得理賠以及便於保險公司查證交通事故經過情形。 (二)上述說明如尚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承辦人盧德彰先生,本基金必將竭誠為台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