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保險公司是富邦 我該主動申請理賠嗎
留言內容:
9/17我要右轉,對方從後撞上我車右後方葉子板,這樣責任歸屬要如何釐清?是向承辦警局詢問嗎? 我們雙方都有保任意險,我新光,對方富邦,請問我該主動聯絡富邦產險要求理賠嗎?
基金回復:
台端104年9月21日留言板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27條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又本法第40條第6項規定,申請本基金補償者亦準用之。 二、故 台端所詢車輛碰撞受損乙事,非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或本基金補償業務之範圍,建議洽詢承保 台端任意險之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或法律相關人士或團體,例如: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諮詢電話0800-221783),俾益解決 台端的疑義。 二、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10游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