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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醫院門診自用車接送的交通費如何認定|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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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醫院門診自用車接送的交通費如何認定

留言內容:
車禍發生後,因手骨折,往返醫院門診已數次。只坐一次計程車來回要500元,所以由家人接送往返醫院,可以省錢。自住家到醫院來回46公里。這個部份如何申請往返醫院門診用自用車接送的交通費須要檢付那些資料
基金回復:
一、復 台端2011年4月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問題。 二、所詢問題答覆如下: (1)關於往返門診之交通費問題,應以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為限,實務上是以搭乘計程車自住家往返醫療院所所支付之交通費為計算依據,台端可向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出示前款醫療費用單據,俾憑計算,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2)您如尚有任何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承辦人盧先生,本基金必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