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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險後還需和解嗎|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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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險後還需和解嗎

留言內容:
想提問~對方撞到我後導致手骨折,車禍肇責:我錯3、對方錯7,我們有上過調解但失敗 後來對方已跟我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他還能跟我提告嗎?
基金回復:

臺端2021年2月18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32條規定,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因此,臺端如受賠償請求時,得主張扣除對方已領取之強制險保險金。至有關調解不成立之後續民事求償問題,尚非本基金業務範圍,建議向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或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

二、有關本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相關事項,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