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開車不慎衝撞安全島死亡,請問可以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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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開車不慎衝撞安全島死亡,並無肇事的第三者,請問可以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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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100年4月25日電子信函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二、依來函所述,朋友開車不慎衝撞安全島死亡,而非他人使用管理汽車所致,並不能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金。 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3李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