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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書及強制制行如何申請那單位補償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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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書及強制制行如何申請那單位補償金

留言內容:
車禍遭成失能,目前收到法院判决書及強制制行如何申請補償金,那單位補償金? 謝謝!
基金回復:
台端105年12月13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補償。另依本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二、台端發生車禍,如對照汽車有本法第40條第1項所列情事之一,得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之「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任何一家產險公司申請補償金。特別補償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依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於補償金額範圍內,得代位請求權人行使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 三、依本法第43條規定,請求權人對損害賠償義務人之和解、抛棄或其他約定,有妨礙特別補償基金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損害賠償義務人請求權,而未經特別補償基金同意者,特別補償基金不受其拘束。請求權人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者,特別補償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之。故 台端如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依前揭規定,向本基金申請強制險補償金,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時,將依上述規定,將扣除 台端申請強制執行之金額,若有餘額才給付補償金,本基金並就給付之補償金額向損害賠償義務人求償。 四、有關 台端所述收到法院判決書及強制執行,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疑義乙事,因涉及具體個案事實之認定,建議 台端先向產險公司提出申請,再由受理的產物保險公司依相關規定審定。 五、台端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或電洽(02)87898897分機506彭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