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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腳踏車擦撞|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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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腳踏車擦撞

留言內容:
請問, 上個月底,家人騎腳踏車與機車擦撞.目前仍住院中.而機車是對方跟他朋友借用. 請問是否可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 ?
基金回復: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又依本法第5條規定,機車亦為公路法所規定之汽車,故建議您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電話:0800-825688)查詢肇事車輛之強制險承保公司,並向該公司申請保險給付;如對方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您可向任一家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至於是否符合理賠要件,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將依個案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