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請問強制險可否分段申請理賠?|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A智能即時查詢服務
輸入您想詢問的網站使用問題主旨/關鍵字,系統將迅速為您解答!
:::

請問強制險可否分段申請理賠?

留言內容:
請問發生車禍時,強制險理賠申請,一定要一次請領嗎?(保險員說要一次性申請,不想分段受理) 因傷者傷勢較嚴重,療程較長,病情尚未穩定,若一開始的三個月內醫費用都要自己先負擔,經濟壓力很大,可以先申請一部分賠償金額,等後階段醫療費用再產生時,再申請理賠嗎? 請幫我們解說,謝謝!
基金回復:

台端104年9月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請求權人對於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同。」因此,受害人申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應於前述請求權時效期間內請求,如因同一交通事故發生之傷害醫療費用申請第二次給付,除請求之金額與前次已申請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應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規定之金額限制外,其請求之時間,仍有前揭請求權時效之適用。 二、依 台端所述,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因傷者傷勢較嚴重者,得於事故後二年內,不限次數,檢具因本件事故所致傷症之相關醫療費用單據,直接向對方車輛所投保之保險公司請求保險給付。 三、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您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8洪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