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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肇事,我方被撞,但我方沒有保強制險,要如何申請賠償車損和醫療費用?|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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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肇事,我方被撞,但我方沒有保強制險,要如何申請賠償車損和醫療費用?

留言內容:
對方肇責比較大,且有保險,但我方沒有保,這樣我有可能會收到他保險索賠的帳單嗎?另外我可以要求補償嗎?
基金回復:

臺端2020年10月6日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本基金)請求補償。又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按本法第40條第6項準用本法第27條規定,給付項目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殘廢給付及死亡給付。另本法第42條第1項規定,本基金依第40條規定所為之補償,視為損害賠償義務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損害賠償義務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第2項規定,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二、依臺端所述,對造車輛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臺端得依上述規定向對造承保之保險公司申請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金。惟臺端駕駛之車輛未投保本保險,對造如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本基金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臺端之請求權。至於所詢申請賠償車損乙節,非屬本基金業務範圍,建議請向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或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各地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洽詢。

三、如需進一步了解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