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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被沒駕照且強制險又過期的汽車撞到|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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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被沒駕照且強制險又過期的汽車撞到

留言內容:
您好,我前一陣子騎機車直行被路邊停車的汽車撞到受傷,目前已告上法院,加害者一直跟法官說有這筆特別補償基金可以賠償我,想藉此逃避賠償責任,對方無照駕駛又強制險過期,我想請問,假如經過法院裁定他需要賠我30萬,那意思是說如果對方保險公司的特別補償基金可以賠我5萬,加害者需要賠償25萬,可是最後保險公司還會跟加害者索討5萬嗎?還是我可以不要理他,直接跟加害者索賠,加害者在自己跟保險公司申請這筆基金呢?! 因為我怕我申請了他就不賠償我其他差額了
基金回復:
一、依您的留言內容,因肇事汽車未投保強制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您得向本基金請求補償。建議您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金。 二、另依本法規定,倘您自加害人獲有賠償者,本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該款項,若有餘額才給付補償金,再由本基金依肇事責任比例向加害人求償。 三、上述說明,如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3李小姐,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