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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堆高機發生車禍(非道路)|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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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堆高機發生車禍(非道路)

留言內容:
騎機車撞到堆高機,非道路, 在工廠內,機車跟堆高機申請保險 結果機車沒有投保強制險 請問騎機車的人是否可以申請特補? 開堆高機的人是否可以申請特補?
基金回復:

台端於104年7月6日於本基金留言板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係指公路法第二條規定之汽車及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故動力機械行駛道路者,才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汽車。 二、依台端所稱本案事故地點發生於工廠內,因堆高機非行駛於道路,則不屬於本法之保障範圍,機車駕駛如有受傷,只能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有關規定,依肇事責任比例,向堆高機之駕駛人或其僱用人請求民事賠償。 三、但如堆高機駕駛有受傷,因其肇事對造為機車屬本法所稱汽車之一,並無地域之限制,因其未投保強制險,則堆高機駕駛可依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補償金,本基金補償業務係委託各產物保險公司代為辦理,申請手續十分簡便,無須委託他人代辦,申請過程亦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請求權人可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法審定。 四、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有其他疑問尚需補充說明,請電詢承辦人盧先生0800-565678,我們會詳細向台端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