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補償基金向損害賠償義務人求償,採行的求償程序為何? 發布日期:2021-11-05 瀏覽人次:1,373 臉書 推特 LINE 列印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臉書、推特 基金回復: 1.書面或簡訊催告:發函或以簡訊向損害賠償義務人請求償還補償金。 2.電話聯繫:與損害賠償義務人洽商償還補償金事宜(即訴訟外協商)。 3.司法程序:例如向法院聲請調解、核發支付命令、訴訟、強制執行、核發債權憑證等法律程序。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