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該申請哪種理賠?|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A智能即時查詢服務
輸入您想詢問的網站使用問題主旨/關鍵字,系統將迅速為您解答!
:::

我該申請哪種理賠?

留言內容:
我爸爸去年在上班途中被撞到了,當下覺得無大礙便各自離去,事後到公司才感受疼痛去醫院就診並報案,但因路段無監視器並且是事後備案,故警方當成肇事逃逸處理並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但今天收到文件卻是不理賠,原因是車禍過程為自述無直接證據,那代表你們否定這是場車禍,那我們想改申請駕駛人傷害險,卻又因為做筆錄時描述為車禍非自摔而被拒絕,請問我們到底該從什麼管道才可以申請理賠? 明明就有保強制險與駕駛人傷害險卻得不到應有的理賠? 那我們買保險幹嘛?
基金回復: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13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故單一車輛事故駕駛人不在本法保障範圍。 二、本件如未能證明涉及另有肇事逃逸車輛,即非屬本基金補償範圍。至於是否符合 台端所稱「駕駛人傷害險」之理賠範圍,應由承保之保險公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