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補償金相關事宜|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A智能即時查詢服務
輸入您想詢問的網站使用問題主旨/關鍵字,系統將迅速為您解答!
:::

補償金相關事宜

留言內容:
您好 之前車禍導致住院開刀,但對方無強制險,但對方和解答應給10萬,但目前看來對方稱沒錢不打算賠償,已辦理強制執行及辦理補償金事宜,現在狀況補償金方面需要等債權憑證下來才能繼續申請,但強制執行方面在等對方公司回復,允許的話一個月會有對方1/3的薪水,如果有每個月也可能不到1萬,那要拿完10萬可能還要一年以上,請問補償金申請這方面接下來該怎麼辦,因為可能還需要在動到手術,依此狀況債權憑證也不可能一下就有,10萬也不會馬上就有,補償金理論還有十萬的餘額能申請,試問我現在做手術要十幾萬,多出來得幾萬可以先申請到嗎?如果之後對方賠一些就沒有了,那後續補償金的部分該怎麼繼續申請呢?謝謝
基金回復:

台端於104年9月17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3條第2項規定,請求權人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者,特別補償基金於補償時,應扣除之。另依本法第43條第1項規定請求權人對損害賠償義務人之和解、抛棄或其他約定,有妨礙特別補償基金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損害賠償義務人請求權,而未經特別補償基金同意者,特別補償基金不受其拘束。故 台端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時,依上開規定,應先扣除已自加害人獲有之賠償金額。 二、倘若加害人有未依約按期履行賠付之情事(不論全部或部分金額),請求權人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可提出債權憑證佐證。台端所詢個案理賠問題,建議 台端可電洽本基金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65678轉511承辦人辜先生,俾利解決 台端之疑義。 三、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