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強制險
留言內容:
您好,我們在7月時發生兩台機車車禍,當時警察問雙方有沒有保強制險 對方說有,結果我去申請的時候,對方根本沒有強制險 保險公司說需要對方的住址才能申請輔助金,是這樣嗎? 那我該去哪裡拿對方的住址?交通大隊會給我嗎? 且當下他騙警察說有,警察也沒去查 這樣他就躲過罰款了不是嗎?
基金回復: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故建議您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電話:0800-825688)查詢承保肇事車輛強制險之保險公司,並向該公司申請保險給付;如對方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您可向任一家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至於是否符合理賠要件,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將依個案審定。 二、申請補償案件如無法取得加害人(對方)地址者,產物保險公司仍應先受理補償,依法不得拒絕,惟為便於本基金依法行使代位求償權,仍請您如取得加害人之地址時不吝告知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