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強制險理賠
留言內容:
請我們有五個人。
保險告知要申請強制險理賠200萬
保險分成五個人平分匯入戶頭
可是 現在我們五個人
有一個人他因為欠錢負債有被強制執行人壽保單跟拍賣房子
但因為房子拍賣不出去
目前怕理賠強制險匯入他的戶頭錢會被扣走
可是保險說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解決(不是警示戶所以無法用支票)
基金回復:
臺端於2025年4月22日所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第19條第1款規定「依被保險人、受害人或請求權人之書面通知將賠償金額直接給付請求權人,付款方式除給付每一請求權人金額在新臺幣五千元以下者,請求權人得請求保險人以現金給付予本人外,以直接電匯請求權人銀行帳戶,或以劃線並指定請求權人為受款人之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給付。但請求權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其無法在金融機構開立帳戶或其所開帳戶無法使用時,得請求保險人以請求權人為受款人之劃線支票給付。」
二、臺端所詢因負債遭強制執行情形,是否符合前揭辦法但書所定事由,屬個案事實認定問題,建議逕向受理之保險公司洽詢。
三、有關本法相關事項,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800-565-678免付費電話分機511陳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