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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公司強制險死亡理賠|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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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公司強制險死亡理賠

留言內容:
關於死亡理賠須檢附下列文件 (1)理賠申請書(表格由保險人提供)。 (2)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3)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合格醫師開立之死亡証明書,及視需要之病歷相關資料。 (5)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關於第五項受害人死亡後全戶戶籍謄本之問題 因強制險死亡給付請求權人順序為 (一)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姐妹 受害者之父母歿、子女歿、配偶離異,又因受害者之父親乃民國38年播遷來台,故無法得知祖父母存歿,戶籍謄本亦無相關之記載,又無孫子女,故請求順位理應到兄弟姊妹 保險公司謂須另行檢附祖父母記載等相關文件云云,試問因無法得知祖父母等請求權人之存在,實務上遇到此種情況(請求權人順位卡住)該如何解決? 感謝
基金回復:
一、復 台端100年4月27日電子郵件。 二、依「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公告」規定,請求權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應檢具與受害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正本或加蓋驗證機構印鑑之副本,經當地涉台公證處公證後,再依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應行注意事項,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完成驗證。 三、惟若所詢案件已向保險公司申請,請向該保險公司說明受害者之祖父母無法得知存歿之特殊情況,並詢問有無其它具體作法。 四、以上說明若有不清楚或有疑問之處,請電詢0800-565678分機504承辦人呂先生,我們會詳細向您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