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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問題|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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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問題

留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 我家人出嚴重車禍 造成全身癱瘓 對方保險都沒有進度 如我申請下載特別補償基金 資料寫好 是要拿給對方的產物 還是我們這邊的產物 作申請 打過去問產物 好像都不知道有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 請問要如何處理比較方便呢
基金回復:

臺端107年12月29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7條規定,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二、復按本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另依本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三、依臺端所述「對方保險都沒有進度」,若對造車輛係有保險之車輛,依上揭規定,係逕向對造車輛投保之產物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理賠申請;若對造車輛為未保險汽車,則可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

四、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6彭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