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機車與對方機車發生車禍,對方無強制險,我方肇責較大但受傷嚴重,是否可以申請本基金?
留言內容:
甲乙兩方均騎普通重型機車發生車禍,
甲方肇責較大,
甲方骨折住院開刀,
乙方無明顯體傷稍有痠痛,
其中甲方持有效汽車駕照騎普通重型機車(無機車駕照)有投保強制險,
乙方有機車駕照無投保強制險。
問:
甲方是否能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如甲方順利申請後哪一方會被追償?
甲方無機車駕照部分於本申請案中有何影響?
基金回復:
臺端2018年12月29日於本基金留言版所詢事項,回復如下:
一、臺端可先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對造車輛是否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話:0800-825688),如為未保險車輛(機車),則請求權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向本基金申請補償金。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額後,依本法第42條第2項規定,得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於損害賠償義務人之請求權。但其所得請求之數額,以補償金額為限。
二、又本法第42條第1項規定,本基金依第40條規定所為之補償,視為損害賠償義務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損害賠償義務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三、依臺端所詢問題,甲方可以申請補償金,本基金於給付補償金後會向乙方追償,甲方無照駕車部分,對於補償金申請並無影響。
四、為方便請求權人能夠就近申請補償金及提供後續的服務,本基金補償業務係委託各產物保險公司代為辦理,臺端可就近向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手續十分簡便,無須委託他人代辦,申請過程亦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至於是否符合補償要件,由受理之產物保險公司依法審定。
五、有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令規定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之範圍,可進入本基金網站www.mvacf.org.tw查詢。如仍有疑義或不清楚之處,敬請電洽(02)87898897分機505盧先生,以便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