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會計師辦理115年度至119年度財務及稅務查核簽證服務採購案
依據:本基金財務收支及採購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採購標的:本基金「委任會計師辦理115年度至119年度財務及稅務查核簽證服務採購案」(需求規格詳附件一、利益迴避切結書詳附件二)。
二、採購方式:
(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採公開徵求書面報價方式。
(二)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三、投標截止日:115年7月21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至本基金。
四、廠商資格審查:投標截止日後,本基金先行審查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擇符合資格者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參加比價會議。
五、比價日期、地點:預計於7月下旬左右(詳細時間將另行通知),假本基金會議室。
六、履約地點: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18樓。
七、履約期限:辦理115年度至119年度財務報告及所得稅結算申報之五年期委任簽證作業。
八、報價方式及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要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及負責人印章或由有權簽署人簽名蓋章(應檢附授權書),影本文件均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
(一)填列估價之報價單(含稅總價)正本(由廠商出具含報價項目、價格明細或規格文件,投標廠商之報價
有效期限為投標截止日起三十天)。
(二)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登記公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文)資料影本,並
均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
(三)廠商(會計師)資格及實績:
1.具備中華民國執業會計師資格,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
業務、及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資格,且不得有被懲戒或處分紀錄之會計師,並登錄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
2.最近5年內具有辦理國內任2家保險業或保險相關單位(如財團法人),或保險業及銀行各乙家以上之
財務及稅務簽證服務經驗,且目前尚有辦理此項業務。
(四)廠商及指派之人員非為本基金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員工、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且該人員或其
利害關係人,均無應利益迴避之情事,並應提出利益迴避切結書(本基金格式)。
(五)非廠商負責人參與投標者,須附授權書,參與投標者,應攜帶有照片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若臨時
更換人員亦請備妥授權書及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本基金格式)。
(六)廠商參加價格標比價時請攜帶會計師事務所及負責人印章或廠商授權投標專用章,如使用投標專用
章應提出投標專用章授權書(本基金格式)。
(七)廠商資格審查表(本基金格式)。
九、決標方式:
(一)以合於廠商資格及招標文件規定,並以最低報價且在本基金核定底價內者得標。
(二)本基金得視需要保留不予決標之權利。
十、招標文件(詳附件三)領取:請於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21日止,至本基金網站首頁右上方「公告資訊/採購公告」,自行下載列印。(本基金網址:https://www.mvacf.org.tw/)。
十一、投標方式:請將說明八之報價單及廠商資格相關文件,以不透明信封密封全部文件,密封後在封面上請標明本採購案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等。
十二、不予開標及不予決標之情形:
(一)符合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家數未達三家;惟屬第二次公告,則不在此限。
(二)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三)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有關本案之專業服務契約及服務建議書,屆時由得標廠商依本案之需求提供。
(二)如有未盡事宜,請參閱本基金網站(網址: www.mvacf.org.tw)採購公告,或於比價時由本基金說明並得另行規定。
(三)如有任何疑問,聯繫方式:(02) 8789-8897分機205或[email protected](洽賴小姐)。
(四)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基金網站之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