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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教案暨教學實施成果徵選簡章】|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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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教案暨教學實施成果徵選簡章】

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教案暨教學實施成果徵選簡章

壹、緣起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險)為及時提供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重要制度,減少社會經濟損失,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之政策性保險。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為加強宣導社會大眾對強制險之認識,並提醒汽車、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記得投保強制險,透過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於校園運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製作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教材」,傳輸學生如何因應交通安全風險及強制險之認識,爰規劃「 113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推廣計畫」,讓學生將風險管理與汽車保險知識活用於生活情境中,減少汽車交通事故發生,認識強制險的重要性。鼓勵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將強制險金融基礎教育融入課程,因材施教設計多元創新且符合需求的金融教育課程,並能提供具體教學成果與分享,特辦理本徵選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二、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參、參與對象及方式

一、參與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分為普通型高中組及技術型高中組兩組(綜合型高中教師得依教學科目,擇一組參加)。

二、參與方式:以個人(合格教師)或小組為單位報名參加,若以小組報名,其成果內容涉及教學教師和夥伴教師之教學歷程,得將其納入共同作者。每份成果之作者至多 3 人,且其中至少1人須為合格教師。

肆、徵件型式

教師個人或團隊提供教案及教學實施成果參賽。

伍、活動項目、時程與說明

活動項目 預定截止/辦理日期 報名方式/說明

報名

10/21(一)截止

須於截止日前完成以下2步驟,始具報名資格。

1.線上資料填寫:

請先至特別補償基金官網填寫線上表單(請點我)

2.繳交報名表:

填妥本簡章報名表單(附件)後,email至

[email protected](自律聯盟)。信件主旨須載明:

【參賽者名稱】報名113年度金融基礎教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教案暨實施成果徵選案 (請注意括號方式及文字內容)

洽詢電話:02-87726020 強制險教案推廣計畫小組 林小姐

繳交成果資料

11/4(一)截止

詳細內容請參考陸、繳件內容

公布得獎名單

11/13(三)辦理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拾壹、特別補償基金官網資料下載

頒獎典禮

11/29(五)辦理

特別補償基金會議室

陸、繳件內容

項目 內容 說明 頁數限制

教案暨教學實施成果資料

封 面

請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打上編號(留白,由承辦單位填寫)、作品名稱(請確認是否與報名表一致) 。

1 頁

目錄

以A4 直式橫書,新細明體,12 級字。

1 頁

基本資料

應含作者簡介、教學學校、教學時間、教學對象、參與教師及任教領域/科目。

2頁

 

以A4 直式橫書,新細明體,12 級字。

 

教學資 料

1.教學設計說明:教學設計理念、教學策略、說明教案編纂所運用或參考金融基礎教育相關之教學資源(教材、教具、影片) 、學習評量、學生學習成果。

2.以A4 直式橫書,新細明體,單行間距,12 級字。

30 頁

教學省思與建議

呈現教學前、中、後:

1.教師對於學生需求、學生學習成效的教學省思與修正建議。

2.接觸或實施金融基礎教育相關活動後對教師自身、學生、其他教師或學校所產生之影響或改變。(至少擇一對象之改變進行說明)

5 頁

附件

-

1.詳列教案編撰時所參考之金融基礎教育相關資料。

2.如有自行研發教材、教具,請提供相關照片或影音資料,儲存於隨身碟或光碟。

3.其他足以輔助說明教師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之成果資料。

不限

其他

授權同意書

請繳交正本一份,不須與前開資料裝訂成冊(附件二)。

-

一、備齊以上書面審查資料乙式 3 份及光碟或隨身碟1 份,以掛號郵寄至「強制險教案推廣計畫小組」,以郵戳為憑,恕不接受親送及網路送件, 擇一地址寄送:

(一)10491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 174 巷 28 號 3F(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二)11059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18樓(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並請於信封註明:「113年度金融基礎教育強制險教案暨實施成果徵案」,並註明參賽類組為普通型高中組或技術型高中組。

二、光碟檔案請依以下方式命名:

(一)、請將封面、目錄、基本資料、教學資料、教學省思與建議合併成1 個PDF 檔,命名為「教學實施成果資料」。

(二)、若有附件檔案,請另存一個資料夾,並命名為「附件」。

柒、評審方式說明

一、分為普通型高中組及技術型高中組兩組,每組評審小組委員3名,各組評審委員包括教師代表2名及主辦單位代表1名。

二、評審小組委員有迴避之義務,簽訂利益迴避切結書。

三、教學實施成果評量規準如下:

項次 評審項目 說明 佔比

1

教學內容之創新與精進歷程

1.課程實施能符合學習者之生活經驗及學習能力,強化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能力,提升金融素養為導向。

2.教師教學能因應學習者背景調整教學策略,引發學習者動機,且有效引導學習者思考及學習。

3.成果內容能展現教學計畫實踐、省思與改進的循環歷程,並發揮創新精神。

40%

2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或推廣經驗

1.教師能運用金融基礎教育之概念,自行設計教學活動使用之教具或教材。

2.教學設計及內容適當運用金融基礎教育相關之教學資源(教材、教具、影片)。

20%

3

教學資源之連結或教師共備

1.能以社群、共同備課等形式促進教師同儕分享。

2.能與不同領域之教師進行研討,促進專業連結。

20%

4

教學成效及影響力

1.教學內容具備可行性及推廣性。

2.教學成果可提供其他教師參考。

3.教學成效對學生發生顯著影響。

20%

5

特別加分:

參加 113 年金融基礎教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教師研習營,加總分 1 分。

捌、獎勵辦法

參加徵選之個人或團隊,依下列說明給予獎勵:

一、 經評審優良之成果作品,分普通型高中型、技術型高中組,分別給予教學費並函請獲獎教師任職學校所屬機關依規定敘獎:

(一)、特優:1 件,獲教學費新臺幣12,000 元整。

(二)、優等:2 件,獲教學費新臺幣8,000 元整。

(三)、佳作:3 件,獲教學費新臺幣5,000 元整。

(四)、入選:5 件,獲教學費新臺幣2,500 元整。

二、 獲獎件數得不足額錄取,主辦單位亦得依參加作品件數、教案內容與適配性等,調整獎項與獲獎名額。

三、 前揭教學費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並於教學費頒發前進行扣繳。

玖、獲獎者應協助事項

獲獎者須依評審委員之建議調整教案或教學實施成果內容,並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獲獎作品檔案。

拾、其他:

本基金保有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獎金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與解釋。

拾壹、特別補償基金官網資料下載:113年度強制險金融基礎教育教案暨實施成果徵選資訊及教材:(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官網《強制險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專區》,網址https://www.mvac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