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期間」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1104945982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三
主旨:預告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期間」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期間」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修正及新增費率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外界意見已完成溝通,爰本次預告期間縮短為七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七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 22041 縣民大道 2 段 7 號 17 樓
(三)電話:02-89680734
(四)傳真:02-896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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